院属各部门:
为建设“节约型”校园,杜绝资源浪费,合理使用空调,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室内温度达到28℃以上才能开启空调,且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6℃;
2、室内启用空调时,要关好窗户,尽量把门掩上,并在门上张贴“空调开放,随手关门”类字样;
3、下班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一定要检查空调是否已经关闭,杜绝长时间室内无人、空调照开的现象;如有违反,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和部门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将按规定分别交纳100元和50元的违规使用费。
总务处
二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