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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办公室空调的温馨提示
2012-05-03 15:34  

院属各部门:

   为建设“节约型”校园,杜绝资源浪费,合理使用空调,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室内温度达到28℃以上才能开启空调,且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6℃;

   2、室内启用空调时,要关好窗户,尽量把门掩上,并在门上张贴“空调开放,随手关门”类字样;

   3、下班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一定要检查空调是否已经关闭,杜绝长时间室内无人、空调照开的现象;如有违反,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和部门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将按规定分别交纳100元和50元的违规使用费。

      总务处      

二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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