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假期将至,根据学院《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请拥有便携式贵重设备(主要为数码相机、摄像机、办公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录音笔等)的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于2019年7月14日前将便携式贵重设备移交给后勤处(行政楼302A)邓君老师,并于下学期开学后及时领回;个别部门如因假期工作需要,需保留上述便携式贵重设备,可据实申请,报学校主管资产校领导批准,送后勤处存档,方可留用。
后勤处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