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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卫生和消毒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9-09 11:35   后勤处

各单位:

秋季是细菌滋生、多种传染病流行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其它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需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洁、消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重点场所

主要包括: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学生餐厅、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等。

二、具体分工:

1.后勤处负责统筹、安排和指导校园卫生及消毒工作,负责统筹和分配防疫物资;

2.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本单位所辖各类场所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

3.  二级学院和教辅单位具体负责教室、实训室(场)和图书馆室内卫生及设施设备消毒工作;

4.二级学院和学生处具体负责学生宿舍和学生活动室卫生及消毒工作;物业公司负责师生公寓楼道等公共区域的消毒工作,师生公寓室内消毒由师生自行负责;

5.后勤处具体负责室外公共区域和各类生活保障场所的卫生及消毒工作;同时成立消毒组,负责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和卫生间的地面消毒工作,室内设备设施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消毒;

6.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室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

7.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分工明确,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本单位所辖各类场所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

8.卫生清洁消毒标准请参照附件。

防疫工作,人人有责。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校园卫生和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备查,确保校园防疫安全。

附件: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三版)

 

后勤处

202099

 

附件【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三版).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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