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期检查发现,我院部分普通教室内的可移动桌椅管理和使用情况较为混乱,不但影响教室的整体美观,甚至影响到正常的教学活动。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现重申以下规定:
1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搬动用于教学的课桌椅,未经许可,严禁将可移动课桌椅搬出教室。
2
、若因活动需要,需提前申请,经总务处教学资源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一教
107
室)审批后办理借用手续,用完后须及时如数归还。
3
、若因教学需要在本教室内移动,使用完毕须由上课教师组织学生将桌椅摆放整齐,以免影响下一节课。
4
、若因不遵守规定造成教学事故,将报请主管单位追究当事部门和个人责任。
总务处将加大检查力度,并将违规使用情况在全院通报。
请全院师生大力支持和配合。
总务处
201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