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假期将至,根据学院《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请拥有便携式贵重设备(主要为数码相机、摄像机、办公用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录音笔等)的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于2014年7月14日前将便携式贵重设备移交给总务处(行政楼310)林子韩老师,并于下学期开学后及时领回;个别部门如因假期工作需要,需用到上述便携式贵重设备,可据实申请,报学校主管资产校领导批准,送总务处存档,方可留用。
总务处
201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