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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服务

2026-03-31 11:22:05  点击:[]

为保障全校师生饮食安全与健康,提升膳食服务质量,规范服务管理流程,现将膳食服务相关事项整理如下,方便师生及校内各部门高效办理业务。

一、服务宗旨

坚持“安全第一、规范操作、优质服务、保本微利”的原则,为全校师生提供安全、营养、便捷的餐饮服务,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饮食环境。

二、服务范围

1.师生日常餐饮供应(学生食堂、风味窗口);

2.校内各部门公务活动用餐(会议、培训、比赛、接待等);

3.食品安全投诉与建议处理;

4.领导干部陪餐工作组织;

5.其他经审批的膳食服务相关事项。

三、服务对象

精通园区各单位

四、公务订餐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订餐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向后勤公司商贸管理中心递交订餐申请表,并填写《就餐安排协调表》,注明活动事由、用餐日期及餐次、用餐人数、订餐标准及需求、结账方式、开票抬头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送。

2.审核确认:商贸管理中心审核申请内容,协调供餐食堂、时间及菜单,确认后反馈订餐单位。

3.按时供餐:商贸管理中心按约定时间、地点及标准完成供餐服务。

4.完成结算:订餐单位在用餐后1周内,按园区各单位财务制度完成费用结算。

五、食品安全投诉方式

1.现场投诉:可直接向食堂经理或服务台工作人员反映;

2.电话投诉:商贸管理中心梁老师 13924143167/660167;

3.企业微信投诉及建议:进入企业微信进行反馈。

六、领导干部陪餐办理流程

1.接收安排:根据后勤处发布的陪餐安排表,确认陪餐时间及地点;

2.按时陪餐:按安排时间到指定食堂陪餐,与师生共同用餐;

3.填写记录: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食堂陪餐情况记录表》;

4.提交反馈:将记录表交回商贸管理中心;

5.结果通报:后勤处定期在校园网、公示栏通报陪餐情况。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陪餐的,请提前与商贸管理中心联系调整陪餐时间。

七、注意事项

1.公务订餐需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急件请注明“加急”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2.师生对饭菜质量、价格、服务等有异议,可通过投诉渠道及时反馈;

3.倡导“光盘行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感谢全校师生的理解与配合,膳食服务中心将竭诚为大家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的餐饮服务,全力保障校园饮食生活秩序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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